湖南出台改革举措激发创新主体活力

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unan.gov.cn 发布时间:2020-03-12 07:26 【字体:

  优化管理体制、完善激励政策、加快发展新型研发机构……3月11日召开的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深化科研院所改革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将进一步激发创新主体活力,推动创新驱动发展。

  《实施意见》统筹考虑事业单位改革,理顺部门主管关系,将科研院所人、财、物的上级管理权限统一调整至其行业主管(监管)部门;推动公益类科硏院所实行章程管理,赋予和扩大科研院所在岗位设置、人员聘用、职称评定、绩效工资分配等方面的法人自主权;引导转制类科研院所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符合条件的可实施员工持股;破解转制类科硏院所改革不到位问题;建立科技成果就地转化机制,支持中央在湘科研院所积极申请国家重大项目在湘落地;研究制定扶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管理办法,新型研发机构在申报、承担各级科技计划项目时,与科研事业单位同等对待等。

  根据《实施意见》,我省将扩大科研院所选人用人自主权,公益类科研院所在核定编制范围内,自主制定和执行人员配备、新进人员计划自主组织公开招聘,对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专业人才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的优秀青年人才,可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公开招聘。在考核评价方面,将改革科技人才评价制度,着重评价其提出和解决重大科学问题的原创能力、成果的科学价值、学术水平和影响等。在科研人员薪酬待遇方面,将不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并形成合理增长机制,属于事业单位的公益类科研院所可以实行高层次科技人才年薪制、协议工资制和项目工资制,所需薪酬计入当年单位工资总额,不纳入工资总额基数。《实施意见》还在完善职称评聘机制、落实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比例规定、建立创新尽职免责机制等方面加大改革力度。

  根据《实施意见》,我省将加快发展新型研发机构,探索公益类科研院所转型为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湖南省产业技术研究平台。

  (文/周帙恒)

信息来源: 湖南日报    责任编辑: 吕菊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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