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咨询-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咨询
来信时间 2022-11-16 来信人 李宇鑫
来信内容 您好,请问湖南省产假是在国家基础产假98天➕湖南奖励60天的基础上,增加国家奖励的产假60天吗?

受理回复

答复时间 2022-11-18
答复部门 省卫生健康委
答复内容 李宇鑫网友,您好。我省产假政策为2021年12月3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的《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其中第四章“保障与奖励”中明确提出:“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二十天。”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619号),国家规定的产假为98天,湖南省依法生育的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共计产假158天。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