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运输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税〔2020〕17号)等相关规定,我们起草了《关于明确我省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运输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和文件依据对照表(详见附件1—3),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社会公众可以自行下载填写《征求意见表》(详见附件4),于2025年4月2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szfgc2018@163.com。以单位名义反馈的,一并发送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联系人:省财政厅税政法规处 张晴 0731-85165222
省发展改革委价费处 刘姝妍 0731-89991568
附件:1.关于明确我省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运输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起草说明
3.文件依据对照表
4.征求意见表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