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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界市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层级:市级 发文系统:本级 发文日期:2019-04-05 所在行业:全部行业

张政办发〔2019〕1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

《张家界市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张家界市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上级有关口岸提效降费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口岸提效降费工作,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8﹞72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更高水平贸易便利化的决策部署,遵循“简政放权、改革创新,对标国际、高效便利,目标导向、协同治理”的基本原则,深化“放管服”改革,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创新监管方式,优化通关流程,提高通关效率,降低通关成本,进一步优化我市口岸营商环境,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

二、工作目标

努力推进我市口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2021年底,形成更有活力、更富效率、更加开放、更具便利的口岸营商环境。

(一)进一步压缩整体通关时间。在2018年较2017年压缩三分之一的基础上,2021年较2017年再压缩一半。

(二)进一步降低集装箱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单个集装箱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2020年较2017年降低一半。

(三)进一步精简进出口环节监管证件。减少进出口环节验核监管证件数量,除保密需要等特殊情况外,全部实现联网核查。 

(四)进一步优化通关流程和作业方式。全面推广“双随机、一公开”作业模式、第三方采信制度、跨部门联合检查,实现关检融合“五统一”。

(五)进一步提升口岸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2019年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主要业务应用率达到100%,2020年底前申报业务应用率达到100%。

三、工作任务

(一)  压缩整体通关时间

1.推广应用“提前申报”模式。鼓励引导企业采用“提前申报”模式,提前办理单证审核和货物运输作业,非布控查验货物抵达口岸后即可放行提离。[责任单位:张家界海关、市商务局(市政府口岸办)、市财政局,排第一位为牵头单位,下同;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提高查验准备工作效率。通过“单一窗口”等信息平台向进出口企业、口岸作业场站推送查验通知。积极推进“多查合一”,压缩查验中间环节时间,提升口岸查验单位工作效率。[责任单位:张家界海关、市商务局(市政府口岸办)、湖南空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分公司、湖南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荷花国际机场分公司,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健全口岸服务作业限时办结制度。制定公布口岸经营服务单位各环节时限标准,以及口岸装卸、仓储、运输、移箱、掏箱等生产作业时限标准,进一步缩短口岸作业时间,提升口岸运营效率。[责任单位:湖南空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分公司、湖南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荷花国际机场分公司、市商务局(市政府口岸办)、张家界海关,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加快时效性商品通关速度。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优化鲜活产品检验检疫流程。创新检验检疫方法,应用现场快速检测技术,缩短检验检疫周期。开辟时效性商品快速通关“绿色通道”,提高口岸装卸、理货、集散速度。(责任单位:张家界海关、湖南空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分公司、湖南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荷花国际机场分公司,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5.优化海关税收征管模式。推进关税保证保险改革,通关保险担保实现货物“先放行后缴税”。推广财关库银横向联网,加快税单无纸化改革。扩大税款“电子支付”、“自报自缴”比例,推广应用“汇总征税”模式。(责任单位:张家界海关、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人民银行、市银保监分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6.建立口岸通关时效第三方评估制度。将压缩整体通关时间和成本纳入营商环境评估体系。引入第三方机构对整体通关时间进行评估,适时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政府口岸办)、张家界海关、市发展改革委,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降低口岸进出口环节成本

7.完善口岸收费监管协作机制。在2018年全面清理不合理收费的基础上,对口岸通关环节收费项目进行抽查复核,对没有收费依据、巧立名目的收费项目坚决取消。[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政府口岸办)、湖南空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分公司、湖南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荷花国际机场分公司,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8.公开公示口岸收费,降低进出口环节合规性成本。制定“一站式阳光价格”清单,在口岸、口岸作业区现场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公示,清单以外费用一律不得收取。鼓励竞争、限制垄断,建立口岸服务企业招投标制度,加快引入竞争企业。禁止利用行政权力或垄断性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服务并收费以及只收费不服务等行为。对实行政府定价的,严格执行规定标准。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不得实行强制服务或违规加收其他费用,加强行业管理和行业自律,积极倡导诚信经营、合理定价。[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政府口岸办)、湖南空港实业有限公司张家界分公司、湖南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荷花国际机场分公司,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9.扩大免除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试点政策范围。认真落实试点政策,将其推广至张家界机场口岸、口岸作业区、海关监管区,以及检验检疫环节,加强政策兑现落实。[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政府口岸办)、张家界海关,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精简进出口环节监管证件

10.加快进出口环节监管证件精简改革。除保密需要等特殊情况外,进出口环节验核监管证件数量进一步减少;2020年底前,监管证件全部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办理。(责任单位:张家界海关,完成时限:2020年)

(四)优化通关流程和作业方式

11.全面推广“双随机、一公开”作业模式。从进出口货物一般监管拓展到常规稽查、保税核查和保税货物监管等全部执法领域。推进全链条管理“选、查、处”分离,提升“双随机”作业效能。(责任单位:张家界海关,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2.推广第三方采信制度。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发挥社会检验检测机构作用,在进出口环节推广第三方检验检测结果采信制度。(责任单位:张家界海关,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3.推进口岸跨部门合作。按照统一部署,海关直接使用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数据办理进出口货物收货人注册登记。进一步提升荷花国际机场进出境航班和旅客通关效率,减少旅客等待时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政府口岸办)、张家界海关、张家界边检站、市市场监管局、湖南空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分公司、湖南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荷花国际机场分公司,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五)提升口岸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14.深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将“单一窗口”功能覆盖至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等相关领域。加强“单一窗口”与银行、保险、民航、铁路、港口等相关行业合作对接,共同建设跨境贸易大数据平台。2019年主要业务(货物、舱单、运输工具申报)应用率达到100%;2020年底前申报应用率达到100%;2021年底前,除保密需要等特殊情况外,“单一窗口”功能覆盖国际贸易管理全链条,打造“一站式”政务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政府口岸办)、张家界海关、市财政局、市人民银行、市银保监分局、市交通运输局、湖南空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分公司、湖南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荷花国际机场分公司,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5.推进口岸物流信息电子化。加快口岸作业场所信息系统建设,实现货物装卸、仓储、理货、报关、结算、提离等环节无纸化和电子化。加快口岸作业场所与口岸监管单位信息系统联网,实现“电子运抵、电子监管、电子放行”。[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政府口岸办)、张家界海关、市财政局、湖南空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分公司、湖南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荷花国际机场分公司,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6.提升口岸查验智能化水平。提高单兵作业设备配备率。积极推进共享共用检查实施设备,灵活运用各类信息化手段,促进查验顺畅、高效、快速。(责任单位:张家界海关,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7.完善口岸软硬件设施。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引导口岸场所经营服务企业加大投入,完善口岸场所软硬件设施,提升口岸运营服务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政府口岸办)、市财政局、湖南空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分公司、湖南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荷花国际机场分公司,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政府口岸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统筹推进落实口岸提效降费各项工作任务,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市商务局(市政府口岸办)、张家界海关等单位要加强组织协调和工作调度,重大情况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相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口岸提效降费各项工作责任,在所在系统和职责范围内全面部署落实。要合理安排进度,加强协作配合,确保各项任务有措施、能落实、可量化。

(三)加强督查通报。适时对口岸提效降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查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对推进不力的部门和单位进行问责。市政府口岸办会同张家界海关、市发展改革委定期通报整体通关时间和成本,作为考核各工作部门工作情况的重要依据。

(四) 畅通沟通渠道。利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口

岸查验单位通关服务热线等渠道,收集和回应解决进出口企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改善企业通关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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