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第六七七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有关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交城骏枣等63个产品予以地理标志产品认定,并实施保护。
附件: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6年4月30日
层级:国家级
发文系统:知识产权
发文日期:2026-04-30
所在行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信息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发布时间:2026-05-21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第六七七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有关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交城骏枣等63个产品予以地理标志产品认定,并实施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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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