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所涉及法律文书格式文本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35号
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82号)执行中涉及的法律文书格式文本予以公布(见附件1—29),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86号、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7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海关总署
2026年3月30日
层级:国家级
发文系统:海关
发文日期:2026-03-30
所在行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信息来源:海关总署网站
发布时间:2026-04-02
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所涉及法律文书格式文本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35号
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82号)执行中涉及的法律文书格式文本予以公布(见附件1—29),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86号、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7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海关总署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