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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发2026年度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生产、使用和进口配额的通知

层级:国家级 发文系统:生态环境 发文日期:2025-12-16 所在行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信息来源:生态环境部网站 发布时间:2025-12-31

关于核发2026年度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生产、使用和进口配额的通知

环办大气〔2025〕33号

各有关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2026年度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生产、使用和进口配额核发情况通知如下。

一、 向内蒙古三爱富万豪氟化工有限公司等17家企业核发2026年度含氢氯氟烃生产配额和内用生产配额,向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核发2026年度含氢氯氟烃使用配额,向利安隆博华(天津)医药化学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核发2026年度四氯化碳使用配额(见附件1)。

二、 向天津绿菱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等34家企业核发2026年度氢氟碳化物生产配额和内用生产配额,向浙江鹏莱制冷剂有限公司等36家企业核发2026年度氢氟碳化物进口配额(见附件2)。

请各有关企业严格按照《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组织相应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的生产、使用和进口等经营活动。

附件:

1.2026年度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使用配额核发表

2.2026年度氢氟碳化物生产、进口配额核发表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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