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暂停实施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55号、56号、57号、58号及商务部公告2025年第61号、62号的决定
商务部公告2025年第70号
经批准,自即日起至2026年11月10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55号、56号、57号、58号,及商务部公告2025年第61号、62号暂停实施。
商务部 海关总署
2025年11月7日
层级:国家级
发文系统:商务 海关
发文日期:2025-11-07
所在行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信息来源:商务部网站
发布时间:2025-11-10
公布暂停实施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55号、56号、57号、58号及商务部公告2025年第61号、62号的决定
商务部公告2025年第70号
经批准,自即日起至2026年11月10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55号、56号、57号、58号,及商务部公告2025年第61号、62号暂停实施。
商务部 海关总署
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