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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湘潭市2025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层级:市级 发文系统:人社 发文日期:2025-09-01 所在行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信息来源:湘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5-09-24

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湘潭市2025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潭人社发〔2025〕8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2025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湘人社规〔2025〕22号)规定,经湘潭市人民政府同意,并报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我市雨湖区、岳塘区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2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2元;湘潭县、湘乡市、韶山市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0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0元。该标准从2025年9月1日起开始执行。

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包括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费。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劳动者。

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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