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湘潭市2025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潭人社发〔2025〕8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2025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湘人社规〔2025〕22号)规定,经湘潭市人民政府同意,并报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我市雨湖区、岳塘区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2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2元;湘潭县、湘乡市、韶山市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0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0元。该标准从2025年9月1日起开始执行。
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包括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费。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劳动者。
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