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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

层级:国家级 发文系统:生态环境 发文日期:2025-08-29 所在行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信息来源:生态环境部网站 发布时间:2025-09-08

关于印发《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

环办辐射函〔2025〕3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为进一步规范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特点,我部制定了《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请遵照执行。

各单位在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或意见、建议,可书面形式反馈我部,我部将适时对清单进行调整、完善。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5年8月29日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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