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动物疫情类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5年第177号
根据工作实际,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决定废止部分动物疫情类规范性文件,具体文件目录见附件。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5年8月25日
层级:国家级
发文系统:农业 海关
发文日期:2025-08-25
所在行业:农、林、牧、渔业
信息来源:海关总署网站
发布时间:2025-08-28
关于废止动物疫情类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5年第177号
根据工作实际,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决定废止部分动物疫情类规范性文件,具体文件目录见附件。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