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湘农告〔2025〕4号
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及《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函〔2025〕17号)要求,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告。具体见附件。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公告之日起失效。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自公告之日起重新计算有效期,有效期为五年。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按原文件有效期继续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