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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关于印发〈长沙市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稳增长调结构强能力若干措施〉的通知》的通知

层级:市级 发文系统:发改 教育 科技 工信 财政 税务 人社 市场监管 自然资源 商务 金融 知识产权 发文日期:2025-05-19 所在行业:全部行业

关于废止《关于印发〈长沙市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稳增长调结构强能力若干措施〉的通知》的通知

长工信发〔2025〕11号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根据《长沙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长政办发〔2022〕5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决定废止《关于印发〈长沙市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稳增长调结构强能力若干措施〉的通知》(长工信中小发〔2023〕53号)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不再实施。

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长沙市教育局               长沙市科学技术局

长沙市财政局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长沙市商务局

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长沙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长沙市知识产权局          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税务局

202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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