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行政复议管辖事项的通告
益政通〔2025〕1号
为进一步优化行政复议管辖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有关规定,现将本市行政复议管辖事项通告如下:
一、市人民政府管辖以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县市区人民政府、益阳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大通湖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或者其工作部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
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辖以县市区人民政府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县市区人民政府派出机关、乡镇人民政府、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或者部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和按照行政区划设立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自己名义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行政复议案件。
三、以大通湖区管理委员会所属工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由大通湖区管理委员会管辖。
四、以县市区司法局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司法行政部门管辖。
五、以海关、金融、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由其上一级主管部门管辖。
六、各级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应当依法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向相应的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益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关于实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同时废止。
社会公众欲了解有关行政复议管辖情况,可向益阳市司法局咨询,地址:益阳市赫山区鹿角园路155号601室,电话:0737-4202408。
益阳市人民政府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