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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衡阳市中心城区燃气发展专项规划(2021-2035年)》批后公布的通知

层级:市级 发文系统:本级 发文日期:2025-06-06 所在行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关于《衡阳市中心城区燃气发展专项规划(2021-2035年)》批后公布的通知

《衡阳市中心城区燃气发展专项规划(2021-2035年)》已于2023年10月19日经2023年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第18次专题会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5月29日获衡阳市人民政府批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有关条文的规定,现予以公布。公布有效期限自2024年6月6日至2025年7月5日,共计30天。

公布内容如下:

一、市人民政府批复

《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衡阳市中心城区燃气发展专项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见附件)。

二、文本主要内容

(一)编制目的:为更好的指导衡阳市中心城区燃气行业有序、健康发展,合理安排各类燃气设施,特编制《衡阳市中心城区燃气发展专项规划(2021-2035年)》。

(二)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与《衡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所划定的中心城区范围一致,包括珠晖区、雁峰区、石鼓区、蒸湘区。

(三)规划期限:规划期限分为:近期2021-2025年,中期2026年-2030年,远期2031年-2035年。

(四)主要内容:

1.规划内容为燃气场站、管线设施:主要为3座天然气门站、10处调压站、1座液化石油气储配站、44.7km次高压管线、552.6km中压管线。

2.规划目标:

形成石鼓、珠晖、雁峰3处管输气源(门站)、1个环外环线的次高压大环网(辅以10处次高压-中压调压站)的天然气格局,天然气气化率达96.6%。

形成石鼓、珠晖、雁峰4处液化石油气储配点、辅以Ⅱ类供应点的液化石油气布局,气化率达2.5%。逐步减少主城区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以Ⅱ类供应站为主、Ⅲ类供应站为辅,原则上主城区内四区至少各设置Ⅱ类供应站2座,数量原则上只减不增,总数量不超过24座。

同时,要加强燃气智慧化系统的发展与建设,逐步将燃气智慧化、智能化、信息化,进一步保障衡阳市城区各类用户的用气安全。

相关规划指标详见下表:


附件: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衡阳市中心城区燃气发展专项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衡阳市城市管理局

2025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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