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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湖南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层级:省级 发文系统:林业 发文日期:2025-05-14 所在行业:农、林、牧、渔业

湖南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湖南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湘林法〔2025〕4号

各市州林业局,各县市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局机关各处室站中心,南山国家公园管理局:

现将修订后的《湖南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以下简称“《基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本《基准》自2025年5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原《湖南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湘林法〔2020〕5号)和《湖南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总则》(湘林法〔2021〕13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湖南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湖南省林业局

202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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