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湘工信节能〔2025〕145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有关行业协会: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5〕12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并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以及有关行业协会根据《通知》要求,分别组织本地区、本行业环保装备的研发或生产单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填报《环保技术装备申报书》(附件1、2、3)。《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2023年版)》中的工艺技术装备关键核心指标有更新的,需重新提交申报材料。
(二)请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生态环境局做好材料初审、企业信用核查等工作,填报《环保技术装备推荐汇总表》(附件4),于2025年6月20日前将联合正式推荐意见(盖单位公章)、《环保技术装备推荐汇总表》、企业申报书及报告等纸质材料分别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和省生态环境厅(各一份)。
(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生态环境厅对企业材料进行审核后上报。
联系人:
省工信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刘曼毓 0731-88955372
喻向阳 0731-88955306
省生态环境厅科技与财务处 彭军荣 0731-85698109
附件:关于开展2025年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推荐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