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宗教事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湖南省宗教事务免予处罚事项清单(试行)》的通知
湘民宗通〔2025〕8号
各市州民宗局:
为规范本省各级宗教事务部门行政执法行为,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宗教事务条例》《湖南省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宗教工作实际,我委制定了《湖南省宗教事务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湖南省宗教事务免予处罚事项清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2025年5月8日起试行,有效期2年。
附件:《湖南省宗教事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湖南省宗教事务免予处罚事项清单(试行)》
湖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