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制定乡镇(街道)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5〕5号)、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做好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制定和公布工作的通知》(湘司发通〔2025〕3号)的规定,衡阳市司法局牵头组织梳理了《衡阳市乡镇(街道)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通用版)》,请各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参照《衡阳市乡镇(街道)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通用版)》,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乡镇(街道)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报上一级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并于2025年3月25日之前,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相关专栏进行统一公示。
附件: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制定乡镇(街道)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的通知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