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881号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查,批准美国礼蓝动物保健有限公司美国生产厂等2家公司生产的磷酸泰乐菌素预混剂等2种兽药产品在我国再注册,核发《进口兽药注册证书》,并发布工艺规程,以及修订后的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发布的上述2种兽药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同时废止。
批准KVP Kiel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双羟萘酸噻嘧啶吡喹酮片在我国变更注册,并发布修订后的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说明书和标签按照农业农村部公告第805号同品种执行。批准英特威美国分公司生产的猪支原体肺炎灭活疫苗(J株)在我国变更注册。
特此公告。
附件: 1.进口兽药注册目录
2.质量标准
3.工艺规程
4.说明书和标签
农业农村部
2025年2月7日
附件:说明书和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