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等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建设审查工作由科学技术部负责调整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97号,《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已经2024年11月22日国务院第46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自2025年1月20日起高等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建设审查工作由科学技术部负责调整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
特此公告。
科学技术部
2025年1月20日
层级:国家级
发文系统:科技
发文日期:2025-01-20
所在行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信息来源:科技部网站
发布时间:2025-01-21
关于高等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建设审查工作由科学技术部负责调整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97号,《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已经2024年11月22日国务院第46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自2025年1月20日起高等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建设审查工作由科学技术部负责调整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
特此公告。
科学技术部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