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怀化市科学技术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和《怀化市科学技术行政处罚免罚轻罚清单》的通知
怀科发〔2024〕16号
各县市区科技局(商科工信局、科技工信局)、怀化高新区科技局、怀化国际陆港经开区产业发展局,局机关各科室、市科技事务中心:
为贯彻落实法治建设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科学技术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和<湖南省科学技术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湘科发〔2021〕134号)及科技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我局制定了《怀化市科学技术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和《怀化市科学技术行政处罚免罚轻罚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本文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附件:
怀化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