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湖南省公安厅
印发《关于协同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湘检(2024)45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
《关于协同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已经省高级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分别及时层报省高级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
附件: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湖南省公安厅 印发《关于协同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湖南省公安厅
2024年3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