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做好《湖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商科工信局、科技工信局)、怀化高新区科技局、怀化国际陆港经开区产业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2024年1月17日,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湖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条例》的实施工作,推动《条例》深入人心,大力提升科技管理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充分激发科技创新主体活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广泛参与和支持科技创新工作,特提出如下宣传贯彻工作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条例》宣传贯彻工作的重要意义
《条例》是湖南省科技创新领域的基础性法规。此次修订《条例》,是我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以及关于湖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的有力举措,是我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教兴省战略、人才强省战略的必然要求,也是省委省政府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大力实施创新提升行动,奋力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的法治保障要求。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站在夯实科技创新法治保障基础,建设科技强省、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高度,充分认识《条例》修订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宣传贯彻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科技创新工作的重中之重,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相关工作。
二、开展宣传解读,大力营造《条例》实施的良好氛围
1.扩大宣传覆盖面。开展面向高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的《条例》宣讲活动,努力构建全市上下认真学习《条例》、广泛宣传《条例》、全面贯彻《条例》的良好局面,推动形成社会各方力量广泛参与和支持科技创新工作的良好氛围。
2.突出宣传重点。《条例》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高水平创新人才队伍建设、营造科技创新良好环境、健全科技创新机制等方面,作出系列有针对性的、有湖南特色的制度性安排。要重点宣传基础研究、区域科技创新、国际科技合作、监督管理等新增章节内容。要拓展宣传内容,配套宣传《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办法》《湖南省高新技术发展条例》《湖南省技术市场条例》《湖南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湖南省实施<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办法》等其他科技领域的法规规章,使全社会对科技创新法规体系的了解更加全面。
3.创新宣传形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宣传媒体的优势,结合实际,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如开设普法专栏、组织普法宣讲、开展知识竞赛等,使《条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4.加强内部学习。《条例》已列入《湖南省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清单》,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将《条例》列入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并作为本单位、本系统干部培训和普法活动的重要内容,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讲座、交流研讨等多种方式,做好《条例》普法工作。
三、加强协调配合,切实促进《条例》的贯彻落实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普法活动,加强调查研究,扎实推进《条例》落地见效。要及时总结提炼《条例》实施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挖掘典型案例,推动《条例》贯彻实施工作走深走实。要加强沟通协调,强化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及时协调解决《条例》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维护法规的严肃性。各县市区科技局(商科工信局、科技工信局)、怀化高新区科技局、怀化国际陆港经开区产业发展局要及时将《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活动新闻稿报送至市科技局办公室,并于2024年6月21日前将《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总结情况报送市科技局监督诚信与政策法规科。
联 系 人: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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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4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