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首页 > 政策速递

关于调整我市新建商品房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通知

层级:市级 发文系统:其他 发文日期:2024-04-19 所在行业:房地产业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关于调整我市新建商品房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通知

长金管委〔2024〕1号

各有关单位、缴存人:

为进一步加大对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支持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高质量发展,经研究,现就调整我市新建商品房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工在我市购买新建商品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80万元,生育三孩的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90万元。

二、本通知自2024年4月19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原政策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4年4月19日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