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发布《可采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的特殊需要清单》的公告
2024年第7号
为落实《非法定计量单位限制使用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0号),加强非法定计量单位的使用管理,保证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可采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的特殊需要清单》,现予公告,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
市场监管总局
2024年3月19日
层级:国家级
发文系统:市场监管
发文日期:2024-03-19
所在行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信息来源:市场监管总局网站
发布时间:2024-04-22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发布《可采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的特殊需要清单》的公告
2024年第7号
为落实《非法定计量单位限制使用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0号),加强非法定计量单位的使用管理,保证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可采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的特殊需要清单》,现予公告,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
市场监管总局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