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
第12号
《中央储备棉管理办法》已经2023年12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第7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和财政部审签,现予公布,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郑栅洁
财政部部长:蓝佛安
2024年1月30日
附件:
《中央储备棉管理办法》
层级:国家级
发文系统:发改
发文日期:2024-01-30
所在行业:农、林、牧、渔业
信息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4-02-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
第12号
《中央储备棉管理办法》已经2023年12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第7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和财政部审签,现予公布,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郑栅洁
财政部部长:蓝佛安
2024年1月30日
附件:
《中央储备棉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