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
环办大气函〔2024〕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等相关要求,完善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核算体系,我部研究制定了《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现予印发。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4年1月19日
层级:国家级
发文系统:生态环境
发文日期:2024-01-19
所在行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信息来源:生态环境部网站
发布时间:2024-01-31
关于印发《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
环办大气函〔2024〕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等相关要求,完善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核算体系,我部研究制定了《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现予印发。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