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印发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通知
国药监人〔202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现将《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药监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4年1月8日
层级:国家级
发文系统:人社 其他
发文日期:2024-01-08
所在行业:教育业 卫生和社区工作
信息来源:国家药监局网站
发布时间:2024-01-12
国家药监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印发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通知
国药监人〔202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现将《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药监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