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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市持续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打造智慧智能农机高地十条措施》的通知

层级:市级 发文系统:本级 发文日期:2023-12-18 所在行业:农、林、牧、渔业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娄底市持续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打造智慧智能农机高地十条措施》的通知

娄政办发〔2023〕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娄底市持续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打造智慧智能农机高地十条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18日

娄底市持续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打造智慧

智能农机高地十条措施

全市持续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打造智慧智能农机产业链发展高地的总体目标是:推动以水稻为重点的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以农机农艺融合、机械化信息化融合、农机服务模式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相适应、机械化生产与农田建设相适应为路径,以坚持科技创新、机制创新、政策创新为动力,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推动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升级,推动农机装备产业向高质量发展转型升级,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具体任务为:到2025年,农机总动力达到420万千瓦,全市主要农作物、水稻、油菜等耕种收机械化率分别达到64%、84%、76%以上,畜牧水产养殖、设施农业和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明显提升;农机装备创新体系日益完善、质量更加可靠、智能化程度提高,农机装备产业链年生产总产值达100亿元以上,自营出口创汇6000万美元以上,规模以上关联企业数达到80家。根据上级有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切实改善农机作业条件。创新高标准农田投融资模式,大力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改造提升工程,围绕“逐步将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要求,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加大投融资力度,因地制宜推进“小田改大田”;推行“连片改造”模式,配套建设机耕道、下田坡道、通行桥涵等附属设施,确保高标准农田达到“宜机化”要求,打造一批高标准农田示范区。规范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支持农村土地向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农业企业集中连片流转。加快选育、推广适于机械化作业、轻简化栽培的品种,推进农机农艺融合。(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着力培育发展农机服务主体。引导支持种植大户、致富能人、返乡农民工、企业家以及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领办创办农机专业合作社,实现乡镇农机合作社全覆盖。全市每年扶持20家市级现代农机合作社,涟源市、新化县、双峰县等粮食生产大县每年新发展5家以上,娄星区、冷水江市每年发展1-2家,引导各类经营主体开展多环节、全过程作业服务,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每年培育4个以上具备较大经营规模和较强作业服务能力、社会带动作用突出,可持续发展能力较强的区域性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大力提升社会化服务和应急救灾能力。加快构建以农机大户为基础、农机合作社为骨干、区域性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中心为主力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培训并稳定农机手队伍,加大农机作业补贴力度,建设区域性农机维修网点,建设社会化农机售后服务平台,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保障能力。依托农机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组织,建立农机应急救灾服务队伍。应急服务队伍购置排灌、移动烘干等设备设施,符合发放农机购置补贴条件的,予以优先兑付补贴资金。(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加快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具。积极引进适合丘陵山区的先进适用、高性能、智能化和多功能农机新装备,“湘博会”暨“材料谷”博览会期间继续实行市级累加补贴政策,以政策促发展。重点支持水稻机插(抛)秧、油菜机械化种收、高效植保、秸秆回收利用等薄弱环节机械化的推广应用。加快建设设施农业示范基地和高标准工厂化、智能化集中育秧中心。鼓励发展设施农业,依法保障设施农业、机棚机库建设用地,推进主要畜禽规模养殖全程机械化,推广绿色高效水产养殖装备。(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加强丘陵山区农机装备创新研发。支持龙头企业围绕丘陵山区农业和家庭农场,大力发展“轻便、适用、实惠”和“小、精、实”农机装备,聚焦粮油、果蔬茶药、笋竹、畜禽水产等南方丘陵山区农机薄弱环节装备研发,努力解决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加强重点关键技术攻关,推动数字化、智能化等先进技术与农机装备制造技术的深度融合,农机装备与农艺技术有机融合,破解丘陵山区“无机可用”难题。争取双峰成为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成果转化基地,打造全国丘陵山区农机产业高地。加快建设国家级、省级丘陵山区农机装备重点实验室等科创平台,实施“区域特色作物收获装备、油茶果采收成套设备、稻谷烘干智能仓储成套设备”等农机装备研发项目“揭榜挂帅”。(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

六、推进农机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农机产业产品向特色化转型、产线向现代化转型、市场向国际化转型。充分发挥农机协会作用,引导企业差异化发展、精细化管理、专业化生产,提高产品标准化水平。引导企业围绕产业链的后端末端、价值链的中端高端、创新链的中端前端,向下游延伸、向精深加工挺进,积极探索转型发展途径,谋划实施一批关联度高、互补性强、成长性好的重点项目,支持企业开展数字化改造、网格化协同和智能化升级。积极推动农机企业股份制改造,加快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鼓励大型企业由单机制造向成套装备集成转变,支持中小型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形成一批细分领域“隐形”冠军和行业先锋;支持农机装备产业集聚基地共建实验检测平台建设,提升区域农机装备试验检测水平。对获评国家级示范单位、示范企业,省级标杆企业、创新中心等,按有关政策给予奖励。对设计生产符合首台(套)条件农机装备的企业进行奖励。(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推动娄产农机“走出去”。借助中非经贸博览会、中国中部(湖南)农业博览会、“湘博会”暨“材料谷”博览会等渠道,组建“走出去”联盟,对外贸出口量大,积极参与国内外农机展示展销,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建设“海外仓”、投资设厂的企业给予奖励,落实好娄产农机装备出口退税等政策;打造“中国丘陵农机产业互联网数字生态园”,逐步形成农机金融产业生态圈,推动娄底数字经济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八、加快培育农机人才队伍。引导推动高校、科研院所、优势企业全方位培养、引进农机研发等高端人才,产业链人才享受《关于打造全省人才副中心的若干措施》(娄发〔2022〕17号)中相关政策待遇;支持农机生产企业定向培养农机高端人才。加大农机实用型人才培养力度,加强各县市区农机技术推广人才队伍建设,将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负责人、农机操作手及农机推广人员纳入高素质农民、农村实用人才和职业技能培训等范围。(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九、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安排一定资金保障农机化发展,主要用于“湘博会”暨“材料谷”博览会市级累加补贴、扶持农机合作社建设和农机装备创新研发。对开展机耕、机插(机抛)、机收、机烘、病虫害统防统治等粮食生产机械化作业服务的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农业企业,实行作业补贴。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机企业和农机服务组织的信贷投放力度,全面落实新型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等相关金融支持政策,贷款购买非补贴农机具的主体可享受贷款贴息政策。加快推进农机安全责任保险工作。(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政府金融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加强组织领导强力推进。将持续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打造智慧智能农机产业链发展高地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考核范围。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统筹协调,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等市直相关部门按照责任分工抓好落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并将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打造智慧智能农机产业链发展高地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农业农村工作发展规划,统筹协调、系统推进。(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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