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首页 > 政策速递

商务部 科技部令2023年第2号 关于废止《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商务部 科技部令2008年第12号)的决定

层级:国家级 发文系统:科技 商务 发文日期:2023-12-21 所在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信息来源:商务部网站 发布时间:2023-12-25

关于废止《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商务部 科技部令2008年第12号)的决定 

商务部 科技部令2023年第2号

《商务部 科技部关于废止〈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商务部 科技部令2008年第12号)的决定》已经2023年10月27日商务部第3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和科技部审签,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商务部部长:王文涛

科技部部长:阴和俊

2023年12月21日

商务部 科技部关于废止《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商务部 科技部令2008年第12号)的决定

为调整完善我国技术出口管理体系,经2023年10月27日商务部第3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和科技部审签,现决定废止《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商务部 科技部令2008年第12号)。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