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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花米草治理区域生态修复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

层级:国家级 发文系统:自然资源 发文日期:2023-12-05 所在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信息来源:自然资源部网站 发布时间:2023-12-13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关于印发《互花米草治理区域生态修复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

自然资办函〔2023〕2401号

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上海市海洋局、山东省海洋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大连市海洋发展局、青岛市海洋发展局:

为推动落实《互花米草防治专项行动计划(2022—2025年)》相关部署,指导各地按照“宜林则林、宜滩则滩、宜渔则渔”的原则,对互花米草治理区域开展生态修复,防止互花米草再次入侵,自然资源部组织编制了《互花米草治理区域生态修复技术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在工作中参照执行。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2023年12月5日   

附件:互花米草治理区域生态修复技术指南(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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