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水利厅
关于废止有关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湘水发〔2023〕21号
各市州水利局,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部门(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2022年10月8日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310号第二次修改)规定,我厅对已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研究,决定废止《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湘水发〔2019〕15号),自2023年12月15日起不再执行。
特此通知。
湖南省水利厅
2023年11月28日
层级:省级
发文系统:其他
发文日期:2023-11-28
所在行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信息来源:湖南省水利厅网站
发布时间:2023-11-29
湖南省水利厅
关于废止有关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湘水发〔2023〕21号
各市州水利局,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部门(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2022年10月8日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310号第二次修改)规定,我厅对已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研究,决定废止《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湘水发〔2019〕15号),自2023年12月15日起不再执行。
特此通知。
湖南省水利厅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