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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南省2023年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实施方案》的通知

层级:省级 发文系统:其他 发文日期:2023-09-04 所在行业:农、林、牧、渔业

关于印发《湖南省2023年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实施方案》的通知

湘粮发〔2023〕95号

各市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同意,现将《湖南省2023年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3年9月4日

湖南省2023年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实施方案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有关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23〕25号)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措施抓手作用,进一步夯实我省粮食安全根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安排

(一)目标任务。通过对各市州、县市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情况进行督查激励,促进地方抓粮管粮责任的压实,推动形成正向激励,确保粮食安全。

(二)督查激励内容。对2023年度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4个市州、10个县市区,由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商省农业农村厅提出拟激励名单及激励措施,报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督查室),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由省政府办公厅发文表扬激励。

(三)结果运用。对于获得表扬激励的4个市州、10个县市区,省财政各奖励400万元、200万元支持完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提请新闻宣传部门正面宣传报导。

二、评选方式

(一)市州评选方式。2023年度省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结果公布后,按照考核排名进行排序,排名靠前的4个市州列入拟督查激励名单。

(二)县市区评选方式。2023年12月15日前,各市州根据评选要求确定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候选县市区名单(每个市州限推荐一个),并将有关资料报送至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2023年12月30日前,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商省农业农村厅按照《湖南省2023年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县市区考核评分指标》(详见附件),对拟列入督查激励的候选县市区2023年度表现进行打分排名,排名靠前的10个县市区列入拟督查激励名单。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正面激励。严格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要求开展督查激励,力戒形式主义。在督查中既看必要的记录台账,更要看实实在在的工作实绩,关键看有没有立足长远解决问题,目标任务有没有完成,粮食安全根基有没有夯实。对存在弄虚作假或者伪造、虚报、瞒报有关数据情况的,取消相关激励资格。

(二)保证公平公正。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持续加强作风建设,确保评选过程公平公正,结果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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