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推荐性国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
国标委发〔2023〕39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办公厅(办公室、综合司):
现将《推荐性国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暂行规定开展相关工作。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3年8月6日
层级:国家级
发文系统:市场监管
发文日期:2023-08-06
所在行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信息来源:市场监管总局网站
发布时间:2023-08-21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推荐性国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
国标委发〔2023〕39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办公厅(办公室、综合司):
现将《推荐性国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暂行规定开展相关工作。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3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