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 告
2023年 第28号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生产许可等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电子证照的公告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提高政务服务效能,根据省政府电子证照应用工作部署,我局决定对药品生产许可等4个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电子证照。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自2023年7月1日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提出药品生产许可、药品批发企业经营许可申请,并获准核发、变更的企业,开始发放药品生产电子许可证、药品经营电子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提出医疗机构配制制剂申请并获准核发、变更的医疗机构,开始发放医疗机构制剂电子许可证;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提出化妆品生产许可申请并获准核发、变更的企业,开始发放化妆品生产电子许可证。
2.此前已发放的纸质证照在有效期内依然有效。
3.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电子证照具有即时送达、短信提醒、扫码查询、在线验证、全网共享、防伪等功能。
政务服务窗口电话:0731-82213690(化妆品生产、药品生产、医疗机构配制制剂),0731-82213718(药品经营);行政审批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731-88633388/88633389。
政务服务窗口地址: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省政务服务大厅省药监局窗口。
特此公告。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