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典当行年审整改情况的通报
各市(州)、区(县)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省典当行业协会、各典当行:
根据《关于加强典当行业监管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38号)、《关于开展2021年度典当行年审工作的通知》(湘金监发〔2022〕51号)及《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度典当企业年审后续有关工作的通知》(湘金监发〔2023〕1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我省2021年度典当行年审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企业整改情况
2021年度参审的典当企业59家,经年审评级A类企业39家,B类企业13家,C类企业3家,不予通过4家。除去不予通过的典当企业外,其他55家参审企业均已列出问题清单,下达了整改通知,要求限期整改。经市、县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审核验收,省局审定,39家已基本完成整改,9家因法律诉讼原因暂时未整改到位,但有整改意愿和方案;2家申请延长整改期;5家完全没有整改行为(详情见附件)。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1.对已完成整改的39家典当行,属地监管部门要继续保持常态化监管,特别是年审中发现的问题,要予以重点关注,有针对性的回头看,不定期抽查企业台账,防止公司临时性应付性整改。
2.对申请延长整改期限的2家典当行,属地监管部门要按照企业申请的截止期限做好相关验收工作,并将相关情况书面报送省局。
3.对未整改到位的9家典当行,属地监管部门要将其列入重点监管名单,根据风险情况加强监管力度,增加检查次数,有针对性的开展监管巡查、约谈、警示警告、停业整改等处罚措施。
4.对完全没有整改行为的5家典当行,属地监管部门要在实施上款所列监管措施的基础上,要求其在6月20日前整改到位。
5.对评为“不通过”需要退出行业的典当行,属地监管部门要跟进公司注销或更名的相关进度,确保公司按承诺时限办结相关手续。
特此通报。
附件:2021年度典当年审企业整改验收情况汇总表
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22日
附件
2021年度典当年审企业整改验收情况汇总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