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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湖南省第三批建设培育的产教融合型企业名单的通知

层级:省级 发文系统:发改 教育 人社 发文日期:2022-12-12 所在行业:制造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教育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信息来源:湖南省发改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2-12-14

关于公布湖南省第三批建设培育的产教融合型企业名单的通知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教育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公布湖南省第三批建设培育的

产教融合型企业名单的通知

湘发改社会〔20221013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教育(体)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发改社会〔2019590号)和《关于开展第三批建设培育的产教融合型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湘发改社会〔2022468号),经企业自主申报、市州初审推荐、专家评审、部门联审以及对外公示等程序,现将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176家企业作为我省第三批建设培育的产教融合型企业,纳入湖南省产教融合型企业储备库(具体名单见附件1)

为切实做好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工作,176家企业须在入库后3个月内制订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三年规划,并在企业网站或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同时,认真落实推进产教融合工作年报制度。三年规划和工作年报经所在市州发改部门审定后,统一报省发展改革委备案。

我省产教融合型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入库企业建设培育1年期满后,自动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目录,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在申请建设培育企业过程中弄虚作假、故意提供虚假不实信息的;在建设培育期间发生重大环保、安全、质量事故,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侵犯学生人身权利或其他合法权利的;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将取消入库资格,且5年内不得申报相关省直部门将对产教融合型企业进行资格复核,复核合格的继续确认其产教融合型企业资格,不合格的不再保留资格。

入库企业须安排领导层人员分管建设培育工作,明确具体工作机构及人员,确保工作沟通及时有效请各市州发改部门组织企业填报《产教融合型企业联络员回执》(详见附件2),并于1219日前将汇总表发送至邮箱:hncjrhqy@163.com

附件:1.湖南省第三批建设培育的产教融合型企业名单

    2.产教融合型企业联络员回执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1212

附件汇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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