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延长部分地区2022年10月纳税申报期限的通知
湘税函 〔2022 〕168号
国家税务总局邵阳、怀化市税务局:
为支持当前疫情防控工作,便利纳税人统筹办理纳税申报事宜,经省局研究决定,邵阳市全市,怀化市鹤城区、经开区、中方县范围内纳税人(含怀化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管辖的纳税人) 2022年10月纳税申报期限由2022年10月31日延长至2022年11月15日。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2022年10月31日
全文有效
层级:省级
发文系统:税务
发文日期:2022-10-31
所在行业:全部行业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网站
发布时间:2022-11-04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延长部分地区2022年10月纳税申报期限的通知
湘税函 〔2022 〕168号
国家税务总局邵阳、怀化市税务局:
为支持当前疫情防控工作,便利纳税人统筹办理纳税申报事宜,经省局研究决定,邵阳市全市,怀化市鹤城区、经开区、中方县范围内纳税人(含怀化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管辖的纳税人) 2022年10月纳税申报期限由2022年10月31日延长至2022年11月15日。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2022年10月31日
全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