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51号
《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一般政策性文件的决定》已经2022年6月27日第21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主任:何立峰
2022年7月26日
层级:国家级
发文系统:发改
发文日期:2022-07-26
所在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信息来源:发展和改革部门
发布时间:2022-10-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51号
《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一般政策性文件的决定》已经2022年6月27日第21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主任:何立峰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