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无线电频率占用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湘财企〔2022〕29号
各市州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各市州管理处):
为加强无线电频率占用费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省无线电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无线电频率占用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2〕158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无线电频率占用费转移支付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厅无〔2018〕84号)、《国家无线电办公室关于印发<无线电频率占用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细则>的通知》(国无办函〔2019〕2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省财政厅、省工信厅联合制定了《湖南省无线电频率占用费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8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