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界市支持旅游市场主体复苏九条措施》的通知
张政办发〔2022〕2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
《张家界市支持旅游市场主体复苏九条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张家界市支持旅游市场主体复苏九条措施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促进服务业领域部分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14号)精神,帮助旅游市场主体渡过难关、复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九条措施。
一、做好普惠性政策落地服务。梳理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各项普惠性纾困扶持政策的适用范围、申请条件、办理流程等,面向文旅市场主体做好宣传解读工作,为企业对接有关部门、申请政策帮扶提供必要帮助。(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税务局、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市财政局)
二、暂退旅行社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落实暂退旅行社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政策,将暂退期限延长至2023年3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暂退比例提高到100%,做到应退尽退。(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三、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将景区、旅行社、酒店等旅游从业人员列入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开展免费的创业技能和岗位技能培训。(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四、免收文旅行业各分会困难会员单位会费。文旅行业各分会对会员单位免收当前年度会费,免收部分从市政府专项资金中予以适当安排,先期拨付旅行社分会、饭店分会、民宿客栈分会、导游分会、旅游运输分会、景区及演艺分会各10万元,用于维持协会日常运转开支。(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五、兑现相关奖励及费用。按照《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张家界市旅游市场营销奖励实施方案〉的通知》(张政办函〔2021〕24号)要求,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迅速兑现奖励。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征用隔离酒店尚未付清的费用,迅速按照应付金额付清。(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六、积极开展旅游市场营销,加大“送客入张”奖励。按照《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张家界市旅游市场营销奖励实施方案〉的通知》(张政办函〔2022〕48号),实施2022年度旅游市场营销奖励。开展首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惠民助企文旅消费券发放和“五十万游客入张”活动。省文化和旅游厅出资1000万元面向全国消费者发放文旅消费券,其中300万元面向张家界市景区、旅游饭店、旅游民宿、旅游演艺和旅行社线路产品等;省级财政出资500万元奖励旅行社开展“五十万游客入张”活动,张家界市同时配套相关景区免票措施。(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市财政局、张家界荷花国际机场分公司、张家界火车站、张家界西火车站)
七、实施2022年度旅游高质量发展品牌奖励。对2022年新创建的5A、4A级旅游景区,5星、4星级旅游饭店,国家甲级、乙级旅游民宿,省级5星、4星旅游民宿,5星、4星级旅行社,国家、省级旅游休闲度假区,国家、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以及5星、4星级乡村旅游区点等,按有关规定分别给予5万元—1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八、支持旅行社按规定承接相关委托服务。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党建活动、工会活动、会展活动、商务活动等,可以按规定委托旅行社代理安排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服务事项。鼓励中小学、大专院校组织开展研学活动,支持符合条件的旅行社以及相关运营机构等承接研学服务业务。(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直机关工委、市总工会、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九、优化常态化疫情防控旅游便捷化通行措施。坚持全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政策尺度、标准、适用情形的一致性,加强应急处置的摸索和演练,不断优化常态化疫情防控旅游便捷化通行措施。(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区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