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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层级:市级 发文系统:本级 发文日期:2022-09-14 所在行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信息来源:岳阳市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2-09-23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22号)、《湖南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22〕33号)等规定,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岳阳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意见,认真遵照执行。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压实责任,把握时间节点,认真做好决策草案拟定等工作,确保按时完成。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经批准后公布。

四、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应当在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岳阳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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