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委会公告〔2022〕6号
为加强能源供应保障,推进高质量发展,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按程序决定,自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对煤炭实施税率为零的进口暂定税率。
附件:煤炭进口关税调整表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2年4月26日
附件下载:
层级:国家级
发文系统:其他
发文日期:2022-04-26
所在行业:金融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信息来源:财政部网站
发布时间:2022-04-28
税委会公告〔2022〕6号
为加强能源供应保障,推进高质量发展,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按程序决定,自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对煤炭实施税率为零的进口暂定税率。
附件:煤炭进口关税调整表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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