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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层级:国家级 发文系统:证监 发文日期:2022-02-18 所在行业:金融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第195号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22年2月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第1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易会满

2022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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