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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记账式附息(五期)国债第一次续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层级:国家级 发文系统:财政 发文日期:2022-04-11 所在行业:金融业
信息来源:财政部网站 发布时间:2022-04-18

财办库〔2022〕96号

2021-2023年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为筹集财政资金,支持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财政部决定第次续发行2022年记账式附息(期)国债(2年期)。现就本次续发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行条件

(一)品种和数量。次续发行国债的起息日、票面利率、兑付安排、交易及托管方式等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相同。从2022317日开始计息;票面利率2.28%;按年付息,每年317日(节假日顺延,下同)支付利息,2024317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770亿元,进行甲类成员追加投标。

(二)日期安排。2022年4月20日招标;招标结束至4月21日进行分销;4月25日起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合并上市交易。

(三)竞争性招标时间。2022年4月20日上午10:35至11:35。

(四)发行手续费。承销面值的0.04%。

二、竞争性招标

(一)招标方式。用修正的多重价格招标方式,标的为价格。

(二)标位限定投标标位变动幅度为0.02元,投标剔除、中标剔除和每一承销团成员投标标位差分别为50个、30个和35个标位。

、发行款缴纳

中标承销团成员于2022年421日前(含421日),将发行款缴入财政部指定账户。缴款日期以财政部指定账户收到款项为准。

收款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开户银行:国家金库总库

账号:270—221052

汇入行行号:011100099992

其他

除上述规定外,本次国债招标工作按《记账式国债招标发行规则》执行。

财政部办公厅

2022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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