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运发〔2022〕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公安厅(局):
现将《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印发给你们,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2016年发布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交运发〔2016〕128号)同时废止。
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2022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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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级:国家级
发文系统:交通 公安
发文日期:2022-03-24
所在行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信息来源:交通运输部网站
发布时间:2022-04-13
交运发〔2022〕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公安厅(局):
现将《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印发给你们,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2016年发布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交运发〔2016〕128号)同时废止。
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2022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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