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卫妇幼函〔2022〕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为贯彻落实《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我委组织制定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贯彻2021-203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贯彻2021-203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方案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2年4月2日
层级:国家级
发文系统:卫健
发文日期:2022-04-02
所在行业:卫生和社区工作
信息来源:卫生健康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2-04-13
国卫妇幼函〔2022〕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为贯彻落实《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我委组织制定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贯彻2021-203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贯彻2021-203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方案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