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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十四五”健康老龄化规划的通知

层级:国家级 发文系统:教育 科技 工信 财政 人社 市场监管 银保监 住建 卫健 其他 发文日期:2022-02-07 所在行业:卫生和社区工作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信息来源:卫生健康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2-03-02

国卫老龄发〔202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教育厅(教委、局)、科技厅(委、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局)、退役军人事务厅(局)、市场监管局(厅、委)、广播电视局、体育行政部门、医保局、中医药局、残联,各银保监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老龄工作会议精神,协同推进健康中国战略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不断满足老年人健康需求,稳步提升老年人健康水平,促进实现健康老龄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我们制定了《“十四五”健康老龄化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各部门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十四五”健康老龄化规划

国家卫生健康委

教育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退役军人事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广电总局

体育总局

国家医保局

银保监会

国家中医药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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