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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层级:国家级 发文系统:本级 发文日期:2021-12-22 所在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信息来源:中国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2-01-24

国发〔2021〕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2021年1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环境

(一)发展成就。

“十三五”时期,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文化和旅游行业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加快推进旅游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繁荣发展大众旅游,创新推动全域旅游,着力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积极推进旅游业进一步融入国家战略体系。

旅游业作为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产业的地位更为巩固。“十三五”以来,旅游业与其他产业跨界融合、协同发展,产业规模持续扩大,新业态不断涌现,旅游业对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综合带动作用更加凸显。

旅游成为小康社会人民美好生活的刚性需求。“十三五”期间年人均出游超过4次。人民群众通过旅游饱览祖国秀美山河、感受灿烂文化魅力,有力提升了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旅游成为传承弘扬中华文化的重要载体。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相互促进,红色旅游、乡村旅游、旅游演艺、文化遗产旅游等蓬勃发展,旅游在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方面发挥了更大作用。

旅游成为促进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推动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重点旅游城市纷纷将旅游业作为主导产业、支柱产业、先导产业,放在优先发展的位置,为旅游业营造优质发展环境。

旅游成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重要领域。各地区在严格保护生态的前提下,科学合理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走出了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特色旅游道路。

旅游成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生力军。各地区在推进脱贫攻坚中,普遍依托红色文化资源和绿色生态资源大力发展乡村旅游,进一步夯实了乡村振兴的基础。

旅游成为加强对外交流合作和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渠道。“十三五”期间,出入境旅游发展健康有序,年出入境旅游总人数突破3亿人次。“一带一路”旅游合作、亚洲旅游促进计划等向纵深发展,旅游在讲好中国故事、展示“美丽中国”形象、促进人文交流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面临的发展机遇和挑战。

“十四五”时期,我国将全面进入大众旅游时代,旅游业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

进入新发展阶段,旅游业面临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人民群众旅游消费需求将从低层次向高品质和多样化转变,由注重观光向兼顾观光与休闲度假转变。大众旅游出行和消费偏好发生深刻变化,线上线下旅游产品和服务加速融合。大众旅游时代,旅游业发展成果要为百姓共享,旅游业要充分发挥为民、富民、利民、乐民的积极作用,成为具有显著时代特征的幸福产业。

构建新发展格局有利于旅游业发挥独特优势,也对旅游业提出了扩大内需的重要任务。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需要充分利用旅游业涉及面广、带动力强、开放度高的优势,将其打造成为促进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同时,要切实加大改革开放力度,更好发挥旅游业作用,为加快释放内需潜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畅通国民经济循环贡献更大力量。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旅游业赋予新动能,也对旅游业提出了创新发展的新要求。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推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将深刻影响旅游信息获取、供应商选择、消费场景营造、便利支付以及社交分享等旅游全链条。同时,要充分运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科技创新成果,升级传统旅游业态,创新产品和服务方式,推动旅游业从资源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

建设文化强国为旅游业明确了发展方向,也需要旅游业更加主动发挥作用。推进文化强国建设,要求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同时,要充分发挥旅游业在传播中国文化、展示现代化建设成就、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的重要作用。

强化系统观念有利于旅游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也对旅游业提出了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新任务。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发挥好中央、地方和各方面积极性,实现发展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统一,有利于为旅游业营造更具活力的发展环境、提供更可持续的发展动力、形成更具国际竞争力的发展优势。同时,要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注重防范和化解风险,守住疫情防控底线、安全生产底线、生态安全底线、意识形态安全底线。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环境严峻复杂,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全球旅游业不确定性明显增加。国内发展环境也经历着深刻变化,旅游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突出,距离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还有一定差距,旅游需求尚未充分释放,旅游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任务依然较重,创新动能尚显不足,治理能力和水平需进一步提升,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需进一步强化。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旅游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注重需求侧管理,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保护和利用,立足构建新发展格局,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创新提升国内旅游,在国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前提下分步有序促进入境旅游、稳步发展出境旅游,着力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着力完善现代旅游业体系,加快旅游强国建设,努力实现旅游业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让旅游成为人们感悟中华文化、增强文化自信的过程,推动旅游业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统一。

——坚持系统观念、筑牢防线。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切实做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充分认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事关旅游业发展全局,将疫情防控要求贯彻到旅游业各环节、各领域,坚决切断疫情通过旅游渠道传播的链条。

——坚持旅游为民、旅游带动。以人民为中心,更好满足大众特色化、多层次旅游需求,发挥旅游业综合带动作用,释放“一业兴、百业旺”的乘数效应,创造更多就业创业机会,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坚持创新驱动、优质发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创新体制机制,广泛应用先进科技,推动旅游业态、服务方式、消费模式和管理手段创新提升,发展智慧旅游。

——坚持生态优先、科学利用。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牢牢守住生态底线,增强生态文明意识,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旅游业发展水平不断提升,现代旅游业体系更加健全,旅游有效供给、优质供给、弹性供给更为丰富,大众旅游消费需求得到更好满足。疫情防控基础更加牢固,科学精准防控要求在旅游业得到全面落实。国内旅游蓬勃发展,出入境旅游有序推进,旅游业国际影响力、竞争力明显增强,旅游强国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建设一批富有文化底蕴的世界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打造一批文化特色鲜明的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红色旅游、乡村旅游等加快发展。旅游创新能力显著提升,旅游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服务进一步加强,智慧旅游特征明显,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市场主体活力显著增强,旅游业在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增强人民精神力量、促进社会文明程度提升等方面作用更加凸显。

展望2035年,旅游需求多元化、供给品质化、区域协调化、成果共享化特征更加明显,以国家文化公园、世界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等为代表的优质旅游供给更加丰富,旅游业综合功能全面发挥,整体实力和竞争力大幅提升,基本建成世界旅游强国,为建成文化强国贡献重要力量,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积极贡献。

三、坚持创新驱动发展

强化自主创新,集合优势资源,结合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加快推进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特征的智慧旅游,深化“互联网 旅游”,扩大新技术场景应用。

(一)推进智慧旅游发展。

创新智慧旅游公共服务模式,有效整合旅游、交通、气象、测绘等信息,综合应用第五代移动通信(5G)、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及时发布气象预警、道路通行、游客接待量等实时信息,加强旅游预约平台建设,推进分时段预约游览、流量监测监控、科学引导分流等服务。建设旅游监测设施和大数据平台,推进“互联网 监管”,建立大数据精准监管机制。

打造一批智慧旅游城市、旅游景区、度假区、旅游街区,培育一批智慧旅游创新企业和重点项目,开发数字化体验产品,发展沉浸式互动体验、虚拟展示、智慧导览等新型旅游服务,推进以“互联网 ”为代表的旅游场景化建设。提升旅游景区、度假区等各类旅游重点区域5G网络覆盖水平。推动停车场、旅游集散中心、旅游咨询中心、游客服务中心、旅游专用道路、旅游厕所及旅游景区、度假区内部引导标识系统等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升级。通过互联网有效整合线上线下资源,促进旅行社等旅游企业转型升级,鼓励旅游景区、度假区、旅游饭店、主题公园、民宿等与互联网服务平台合作建设网上旗舰店。鼓励依法依规利用大数据等手段,提高旅游营销传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加快新技术应用与技术创新。

加快推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及5G、北斗系统、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新技术在旅游领域的应用普及,以科技创新提升旅游业发展水平。大力提升旅游服务相关技术,增强旅游产品的体验性和互动性,提高旅游服务的便利度和安全性。鼓励开发面向游客的具备智能推荐、智能决策、智能支付等综合功能的旅游平台和系统工具。推进全息展示、可穿戴设备、服务机器人、智能终端、无人机等技术的综合集成应用。推动智能旅游公共服务、旅游市场治理“智慧大脑”、交互式沉浸式旅游演艺等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

积极发展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技术,重点推进旅游资源普查、旅游资源安全防护、文物和文化资源数字化展示、创意产品开发、游客承载量评估、旅游信用评估、智能规划设计与仿真模拟、旅游安全风险防范等技术研发和应用示范。推进物联网感知设施建设,加强对重要旅游资源、重点设施设备的实时监测与管理,推动无人化、非接触式基础设施应用。

促进旅游装备技术提升,重点推进夜间旅游装备、旅居车及营地、可移动旅居设备、游乐游艺设施设备、冰雪装备、邮轮游艇、低空旅游装备、智能旅游装备、旅游景区客运索道等自主创新及高端制造。

(三)提高创新链综合效能。

加强旅游大数据基础理论研究,推动区域性和专题性旅游大数据系统建设,推动建立一批旅游技术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遴选认定一批国家旅游科技示范园区,全面提升旅游科技创新能力,形成上下游共建的创新生态。

各地区要建立旅游部门与公安、交通运输、统计、市场监管、金融、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数据共享机制,整合共享文化和旅游各信息系统,健全旅游统计指标体系,提高旅游统计的准确性、科学性,深化旅游统计应用和大数据决策支撑,加强旅游产业运行监测,并做好与本地区疫情防控管理平台的衔接,提升旅游监管和信息公共服务水平。贯彻落实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建立完善数据采集、传输、存储、使用等各环节安全保护制度措施,防范数据泄露、篡改和滥用。

推动政府、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主体间资源整合联动,构建开放高效的协同创新网络,鼓励开展旅游应用创新合作,支持一批旅游科技创新工程项目。实施创新型旅游人才培养计划。

四、优化旅游空间布局

依据相关规划,落实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十四五”规划重点任务、主体功能区战略,整合跨区域资源要素,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旅游空间布局和支撑体系。

(一)构建旅游空间新格局。

综合考虑文脉、地脉、水脉、交通干线和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统筹生态安全和旅游业发展,以长城、大运河、长征、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和丝绸之路旅游带、长江国际黄金旅游带、沿海黄金旅游带、京哈—京港澳高铁沿线、太行山—武陵山、万里茶道等为依托,构建“点状辐射、带状串联、网状协同”的全国旅游空间新格局。健全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区域重大战略旅游协调机制,推进跨行政区域旅游资源整合利用。加强区域旅游品牌和服务整合,支持京张体育文化旅游带、黄河文化旅游带、巴蜀文化旅游走廊、杭黄自然生态和文化旅游廊道、太行山区等旅游发展。持续推进跨区域特色旅游功能区建设。继续推出一批国家旅游风景道和自驾游精品线路,打造一批世界级、国家级旅游线路。鼓励各地区因地制宜实现差异化发展。

东部地区加快推进旅游现代化建设,建立完善休闲度假体系,提升旅游核心竞争力。中部地区加快完善旅游业体系,加大旅游资源整合力度,促进旅游品牌升级。西部地区发挥自然生态、民族民俗、边境风光等方面优势,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发展特色旅游。东北地区推进旅游业转型升级,提升旅游服务水平,大力发展寒地冰雪、生态旅游等特色产业,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冰雪旅游带。国家在政策、品牌创建、市场对接等方面加大对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的支持,进一步促进区域旅游协调发展。

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发挥特色旅游资源优势,加快旅游产品培育,打造一批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休闲农业重点县、美丽休闲乡村、少数民族特色村镇、民族文化旅游示范区、边境旅游试验区和跨境旅游合作区。推进新藏滇桂边境旅游带等建设。实施“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推动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全方位嵌入,增进各族群众民生福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继续加强“三区三州”旅游大环线建设和品牌打造,优化提升丝路文化经典线、边境极限体验线、滇藏茶马古道寻踪线、大香格里拉人间乐土线。边境地区在发展旅游业的同时,要守好外防输入的第一道防线,建立健全专门防控机制,压实旅游经营者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防止疫情通过边境旅游传入境内。

(二)优化旅游城市和旅游目的地布局。

建设一批旅游枢纽城市,逐步完善综合交通服务功能,提升对区域旅游的辐射带动作用。支持桂林等地建设世界级旅游城市,打造一批重点旅游城市、特色旅游地。

突出重点,发挥优势,分类建设一批特色旅游目的地。依托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井冈山精神、长征精神、延安精神、西柏坡精神等革命精神,打造一批红色旅游目的地。依托世界文化遗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及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等,在加强保护基础上切实盘活用好各类文物资源,打造一批历史文化旅游目的地。依托特色地理景观、自然资源和生态资源,完善综合服务功能,建设一批山岳、海岛、湿地、冰雪、草原、沙漠、湖泊、温泉、康养等旅游目的地。推进河北雄安新区旅游创新发展,加快海南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平潭国际旅游岛建设。

(三)优化城乡旅游休闲空间。

推动更多城市将旅游休闲作为城市基本功能,充分考虑游客和当地居民的旅游休闲需要,科学设计布局旅游休闲街区,合理规划建设环城市休闲度假带,推进绿道、骑行道、游憩道、郊野公园等建设,提升游客体验,为城乡居民“微度假”、“微旅游”创造条件。

在城市群规划建设中,立足满足同城化、一体化旅游休闲消费需求,科学布局并配套完善旅游休闲功能区域,优先保障区域旅游休闲重大项目,做好交通衔接和服务配套。

在城镇规划布局中,围绕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和美丽乡村建设,提高空间配置效率,优化旅游休闲功能,合理规划建设特色旅游村镇,因地制宜推动乡村旅游差异化、特色化发展,推进多元功能聚合,营造宜居宜业宜游的休闲新空间。

五、构建科学保护利用体系

八、建立现代旅游治理体系

坚持依法治旅,加强旅游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落实旅游市场监管责任,健全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提升旅游市场监管执法水平,倡导文明旅游,促进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相统一。

(一)推进依法治旅。

加强旅游领域法治建设,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根据需要适时开展修订工作。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旅行社和导游行政审批服务。加强商标注册知识培训和宣传,引导地方政府、行业协会积极注册当地旅游品牌商标。健全旅游标准化工作机制和协调机制,加快相关国家标准制修订,完善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推动企业标准和团体标准发展,提升标准质量,加强标准宣传贯彻和实施情况分析,继续在旅游领域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推动旅游标准国际化。

提升旅游市场监管能力,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持续加大旅游市场监管执法力度,健全旅游服务质量监管体系,完善旅游投诉处理和服务质量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地方“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作用,及时处理游客投诉举报,保护广大游客合法权益。加强大数据分析应用,发挥旅游投诉数据的预警监督作用,以解决投诉问题为导向助推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建立健全旅游投诉纠纷调解与司法仲裁衔接机制。加强在线旅游企业监管,研究制定在线旅游市场管理服务的规范标准,提升行业规范水平。创新推进线上线下监测评估,提升旅游市场问题发现能力。规范旅游景区和旅游经营者价格行为,依法查处打击价格串通、哄抬价格等行为。加强旅游景区门票、观光购物等价格管理,重点查处国有旅游景区不执行政府规定的价格水平和浮动幅度、擅自增设收费项目、通过违规设置“园中园”门票等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捆绑销售、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不执行优惠措施、价外加价等行为。及时查处整治不合理低价游、线上线下虚假宣传、商业贿赂等旅游市场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坚持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加强对旅游场所、旅游项目、旅游活动的导向把关,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二)加强旅游安全管理。

把落实安全责任贯穿旅游业各领域全过程。推动构建旅游安全保障体系,强化预防、预警、救援、善后机制,健全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加强节假日等重点时段、重点环节、重要设施设备、重大旅游节庆活动及高风险项目等安全监管,强化旅游企业特种设备运行安全、食品安全等主体责任。

加强灾害事故重大风险防范和涉旅突发事件应对,及时调整完善相关应急预案,有效开展应对重大疫情、突发灾情、设施停运、恶劣气候等特殊情况的演练。指导旅游场所进一步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强化火灾自防自救宣传,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鼓励保险公司创新开发针对性旅游保险产品,提升保险理赔服务水平。鼓励旅行社、旅游场所、旅客等相关主体投保旅游保险产品,扩大旅游保险覆盖面。加强对游客的安全引导和提示,指导旅游企业加强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鼓励旅游企业建立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完善紧急救援联动机制。加强对旅游业从业人员的健康监测,督促其做好个人防护。针对因疫情防控需要滞留本地区游客的管理服务工作,各地区要研究制定相关预案,在防止疫情扩散的同时保障游客权益。

(三)提升旅游市场信息化监管水平。

加强旅游业大数据应用,推进旅游数据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发挥技术手段在优化审批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中的作用。加强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的数据归集、信息整合,构建旅游市场监管业务全量覆盖、监管信息全程跟踪、监管手段动态调整的智慧监管平台。

在现有旅游统计体系基础上,构建以行业监管大数据为基础的旅游市场经济运行监测体系,增强动态监测能力。

逐步建立旅游市场风险预警工作机制,构建旅游市场风险预警模型,稳步实现监管数据可分析、市场风险可预警、监管工作可联动,有效防控疫情,提升风险管理水平。

(四)推进旅游信用体系建设。

依法依规完善旅游市场信用监管制度,建立旅游市场信用监管工作综合协调机制,改造升级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信用管理系统,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和共享,建立完善旅游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

鼓励旅游市场主体主动向社会作出信用承诺,支持旅游行业协会等建立健全行业内信用承诺制度。研究制定旅游企业信用评价规范,组织开展企业信用评价,依托信用评价结果实施分级分类监管。依法依规公布失信名单,强化失信惩戒。研究建立保护市场主体权益的信用修复机制。拓展信用应用场景,将守信情况纳入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等级民宿、旅行社、在线旅游平台等评定和项目招投标。树立一批诚信典型,探索开展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工作。

(五)推进文明旅游。

倡导文明旅游实践,培育文明旅游活动品牌。整治旅游中的顽疾陋习,树立文明、健康、绿色旅游新风尚。提高旅游从业人员文明素质,树立行业先进典型,推进《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要求与评价》等标准实施,把旅游业建成精神文明窗口。

加强部门合作,推进文明旅游宣传教育、规范约束和社会监督。鼓励各地区开办旅游类专业节目栏目,加强旅游公益广告创作播出,积极发布旅游相关提示消息,做好正面宣传,引导理性维权。通过网络平台、讲解员、志愿者等多渠道进行文明提示,重点加强对散客、自驾游客等的安全文明引导。推进旅游志愿者队伍建设,在旅游公共场所建立志愿服务站点,组织志愿者开展文明引导、文明劝导,传递文明旅游新理念、新风尚。

将自觉服从疫情防控要求作为文明旅游的重要内涵。倡导长途、跨省游客返程后主动做核酸检测。去往边境口岸地区的游客要自觉遵守国家关于加强口岸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规定。鼓励全程佩戴口罩。游客发生干咳、发烧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要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

九、完善旅游开放合作体系

立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把握国际复杂形势和新冠肺炎疫情发展态势,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加强形势分析和政策储备。在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依托我国强大旅游市场优势,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分步有序促进入境旅游,稳步发展出境旅游,持续推进旅游交流合作。

(一)分步有序促进入境旅游。

及时研判国内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国际环境发展变化,科学调整有关人员来华管理措施,在确保防疫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构建健康、安全、有序的中外人员往来秩序。适时启动入境旅游促进行动,出台入境旅游发展支持政策,培养多语种导游,讲好中国故事,丰富和提升国家旅游形象,审时度势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入境旅游高质量发展。

将旅游形象纳入国家对外宣传,建立健全国家旅游对外推广体系,形成“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旅游城市”三级推广的格局。统筹规划、协同发展海外文化和旅游工作,扩大优质内容供给。推动优化整合旅游办事处职能、拓展布局设点范围。发挥跨区域旅游推广联盟作用,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美丽中国”旅游形象推广活动,加强“东亚文化之都”城市旅游推广。细分重点市场、新兴市场、潜在市场,紧扣境外游客需求和消费习惯,设计推出更多国际化程度高、中国特色明显、适合境外主流市场的优质旅游产品,不断增强中国旅游品牌吸引力、影响力。

与旅游客源国、客源地在国际航运、边境通行、疫苗接种、旅游团队组织、医疗保险等方面加强沟通,本着对生命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始终坚守安全底线,把疫情防控放在首位,严格执行国际客运航班“熔断”措施,动态精准调整来华人员入境政策。科学制定并实施入境旅游疫情防控技术指南,强化入境旅游接待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防控,严格落实门票实名制预约制度。在此基础上,稳妥推进外籍(境外)人员来华邮轮旅游、自驾游便利化和通关便利化,进一步提升入境服务水平,优化境外预订、金融支付、网络服务、语言标识等,让来华游客在用卡、用网、用餐等方面更顺畅、更舒心。抓紧推进《中俄互免团体旅游签证协定》等修订工作。加快实现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与边检查验系统对接。提升购物离境退税服务水平,扩大购物离境退税政策覆盖面,鼓励更多商户自愿成为退税商店,丰富商品种类。健全免税业政策体系,促进我国免税业健康有序发展。继续办好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中国—东盟博览会旅游展等品牌推广活动。

(二)稳步发展出境旅游。

推动出境旅游与国内旅游、入境旅游三大市场协调发展,统筹服务保障和管理引导。加强文化和旅游、外交、安全、卫生健康、交通运输等部门合作,建立畅通工作机制,及时传递信息和共同应对突发事件。在国际人员往来恢复正常的前提下,旅游企业组织出境旅游要严格遵守国家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及时科学调整行程,引导游客做好自我防护;自助出境游客要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情况及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范,严格遵守出境和返程入境管理规定。加强对出境游客的引导和管理,让出境游客当好中华文化的传播者和国家形象的展示者。

推动出境旅游目的地国家给予我普通护照免签便利,在语言、餐饮、支付等方面为中国游客提供更高品质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国内旅游企业跟随中国游客“走出去”,构建海外旅游接待网络,加强国际化布局,参与全球竞争。加强与重点目的地国家旅游双向交流,推动中华文化传播。

完善出境游目的地管理机制,适应出境旅游散客化需要,实施旅游目的地国家计划升级行动,促进有关国家解决我国公民境外旅游过程中的重点关切,高度重视游客生命财产安全,加强旅游警示提醒,做好领事保护工作,扩大境外旅游保险、旅游救援合作,完善出境旅游服务保障体系。

(三)深化与港澳台地区合作。

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旅游一体化发展,提升大湾区旅游业整体竞争力,打造世界级旅游目的地。深化港澳与内地旅游业合作,创新粤港澳区域旅游合作协调机制,推动资源共享。支持香港旅游业繁荣发展,加强内地与香港旅游业在客源互送、宣传营销等方面合作。支持香港发展中外文化艺术交流中心。推动澳门世界旅游休闲中心建设,支持澳门举办世界旅游经济论坛、国际旅游(产业)博览会等,打造以中华文化为主流、多元文化共存的交流合作基地。支持港澳青少年赴内地进行游学交流活动。推进海峡两岸乡村旅游、旅游创意产品开发等领域合作,探索海峡两岸旅游融合发展新路,让旅游成为增进中华文化认同、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的有效途径。

(四)深化旅游国际合作。

在相互尊重文化多样性和社会价值观的基础上,推动大国旅游合作向纵深发展,深化与周边国家旅游市场、产品、信息、服务标准交流合作。以建交周年、高层互访为契机,办好中国文化年(节)、旅游年(节),开展多层次对话交流活动,促进人员往来、民心相通、文明互鉴,推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积极服务和对接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扩大与共建国家交流合作,打造跨国跨境旅游带。

坚持开放包容、合作共赢,积极参与全球旅游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加强与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等合作,发挥好世界旅游联盟、世界旅游城市联合会、国际山地旅游联盟等国际组织作用,推动全球旅游业发展。积极对外宣传我国抗击疫情成效和我国旅游业应对疫情的经验做法,为全球旅游业发展贡献中国智慧、中国方案。

十、健全旅游综合保障体系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调动各方积极因素,强化支持政策,加强基础理论建设和应用研究,加强旅游人才培养,形成推动旅游业发展的强大合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区要将旅游业发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推动、部门协同、全社会参与、广大人民群众共享的大旅游发展格局。国家建立旅游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全国旅游业发展的综合协调,完善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宣传部门发挥好指导协调作用,文化和旅游部门加强对旅游业发展的统筹规划,完善有关政策法规,推动重大项目实施,牵头开展督查。

(二)强化政策支撑。

落实用地、财政、区域、税收、金融、投资、人才等支持政策。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支持旅游业发展,形成发展合力。国家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文化和旅游部等部门做好重大旅游项目的立项和实施,推进国家文化公园、旅游景区和度假区、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红色旅游、乡村旅游、智慧旅游等建设,做好旅游景区等价格管理工作。财政部要通过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加强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旅游公益宣传推广等工作,将符合条件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推进旅游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自然资源部要充分考虑常住居民和旅游人口需求,特别是世界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建设,对旅游用地作出专门安排,重点要依法保障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土地供给,努力保障旅游建设项目用地供应,引导乡村旅游规范发展,支持自驾车旅居车营地等有序建设,会同文化和旅游部做好风景名胜区及山水林田湖草沙等旅游开发管理。交通运输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和旅游部等部门要推进交通与旅游融合发展,加强交通干线与重要旅游景区、度假区衔接,推进主题线路、风景道、骑行道、步道、旅游航道等建设,构建“快进慢游”的旅游交通体系。外交部要支持文化和旅游部开展与相关国家的旅游交流合作。工业和信息化部要会同文化和旅游部等部门,加强邮轮游艇、低空飞行器、旅居车、客运索道、游乐设施、冰雪装备等旅游装备研发应用和产业化发展。国家民委要配合文化和旅游部等部门做好“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国家卫生健康委要配合文化和旅游部根据全国和区域性疫情防控要求,研判调整相关旅游政策,做好旅游出行警示、提示。国家统计局要会同文化和旅游部加强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监测。国家金融管理部门要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上市融资、再融资和并购重组,拓展企业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通过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等方式进行融资,创新贷款担保方式,开发适合旅游业特点的金融产品。

(三)加强旅游业理论和人才支撑。

推动事关旅游业发展的重大现实问题、热点问题和难点问题研究,加强基础理论研究,加快构建以人民为中心的新时代旅游业发展理论体系。研究出台关于加强旅游科研工作的政策文件,推动旅游科研院所创新发展,培育和认定一批旅游行业智库建设试点单位,用好中国旅游科学年会等研究成果交流平台。优化旅游相关专业设置,推动专业升级,完善旅游管理类专业教学质量标准,大力发展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加强旅游管理学科建设。促进旅游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健全继续教育机制。推动数字化课程资源建设共享。健全适合红色旅游、乡村旅游等发展特征和需要的从业人员培训机制,加大旅游业领军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和新技术、新业态人才培养力度,打造一支与旅游业发展相适应的高素质人才队伍。整合政府部门、企业、院校、行业组织等资源,完善旅游人才培养、引进、使用体系。

各地区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旅游业发展规划或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明确具体举措和工作进度,抓紧推进。文化和旅游部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和监督检查,及时研究解决本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党中央、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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